工作者的權利

人權第23條

工作者的權利

1. 人人有權工作、能自由選擇職業、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,並享有免於失業的保障。

2. 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權利,不受任何歧視。

3. 每一個工作的人,有權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報酬,保證使他本人和家屬有一個符合人的尊嚴的生活條件,必要時並輔以其他方式的社會保障。

4. 人人有為維護其利益而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。